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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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院实行周报告制度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06-13 16:27:14   次浏览

各分院、处、室:

为方便学院领导及时掌握各部门和个人工作情况,统筹安排和调度工作,确保学院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协调推进,经研究,实行教职工周工作报告、部门周工作报告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填报时间及报送程序

1、学院教职工个人根据本周工作完成情况及近期工作任务填写《学院个人工作周报告》,并于每周五10:00前交本部门工作邮箱,部门领导根据教职工工作开展情况及周工作例会,及时就本周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下周工作计划任务进行部门内沟通,填写部门意见。

2、部门领导根据本部门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周部门工作计划填报《学院部门周工作报告》,于每周五12:00前发送学院公共邮箱cjxy89299265@163.com,交办公室汇总存档。如未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提交的,将在年终绩效考核中量化处理。 

二、填报要求

1、《学院个人工作周报告》为各部门教职工填写,《学院部门周工作报告》为各部门负责人填写。

2、填报人在填写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

办   公   室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