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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河北省高校教师 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06-21 23:55:16   次浏览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2018]42号)精神,按照省教育厅的工作要求, 2021年9月至10月继续开展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前培训人员范围及报名事宜

1.培训人员范围

2021年高校新入职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2020年(含2020年)以前入职未参加岗前培训及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人员;符合《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办法》(冀教人[2015]51号)教师资格认定范围的人员。

为加强我省高校教师培训及教师资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核及教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暂行)》,属于“给予暂停参加河北省教师资格考试处理”范围的人员不得参加培训和考试。

 

 

我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请咨询本校人事部门,也可登录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http://jszg.hee.gov.cn/)查阅相关政策文件。

2.报名网址

http://hbgs.gspxonline.com

初次报名人员请先注册,重修报名人员使用原账号登录报名即可。

3.报名时间

2021年8月21日9:00—8月27日17:00。

4.报名要求

岗前培训报名分为岗前培训初次报名和岗前培训重修报名。参训人员需根据自身情况做出相应选择。

5.报名审核确认

报名审核确认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9月1日,每日8:30—17:00。各高校负责本校参训人员的现场审核确认工作,审核确认地点自行安排并提前通知本校参训人员。现场审核确认内容包括教师个人信息确认、报名课程内容核对、审核上传照片(照片支持JPG格式,上传蓝底标准证件照,照片分辨率不能小于180*240,勿上传自拍照、风景照、相片照等不合格照片)等。

各高校需按时完成报名审核确认工作,确认无误后,请于9月10日前上缴相关费用。

二、岗前培训内容、方式及时间

1.培训内容

岗前培训开设必修类课程和选修类课程。

必修类课程:《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高等教育法规》《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四门课程。自2019年起岗前培训必修类课程取消纸质辅导教材,改为岗前培训系统电子版辅导教材。参训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入“我的学习”,下载电子教材进行学习。

选修类课程:包含师德师风、课程思政、教学理念、教学技能、教师发展等方面课程。

2.培训方式

岗前培训必修类课程采用线上授课学习与线下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参训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进入“我的学习”,进行线上课程学习。学习时间数量要求如下:《高等教育学》15学时、《高等教育心理学》15 学时、《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5学时、《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高等教育法规》5学时。必修类课程学习时间为2021年9月2日至考试结束。

选修类课程学习可登录河北省高校教师培训管理服务平台(https://hbgspx.mh.chaoxing.com/),进入2021年河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专题,用户名为岗前培训报名手机号码,初始密码为:s654321s,选择修读相关课程。选修类课程开放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至2022年8月31日。参训教师完成一门及以上课程在线学习,可获得由河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颁发的培训证书,所在高校应承认其接受培训的经历,记入继续教育学时。

三、岗前培训考核

1.考核内容

岗前培训考核《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高等教育法规》《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四门课程。

2.考核方式

岗前培训考核与高校教师资格考试合并进行,采用全省统一闭卷机考与现场测试方式。

(1)闭卷机考课程

《高等教育学》35分钟,《高等教育心理学》35分钟,《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高等教育法规》20分钟,闭卷机考时长共计90分钟。

2018年(含)以前初次报名的人员,如有科目在有效期内,本次需重修《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高等教育法规》课程并参加闭卷机考。

机考试题形式为单选、多选和判断。机考“课程练习”开放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至考试结束。参训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点击“我的学习”,找到对应课程并进入,在课程菜单中找到“课程练习”,进行练习。

(2)现场测试(面试)课程

   《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为专家评审组现场考核,具体考核办法按照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有关规定执行。测试内容及要求详见岗前培训系统文件《河北省高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有关问题的说明》。

3.考核时间:

(1)机考时间

机考于10月18日以后开始,10月底前结束。各考点分期安排,具体考核时间、地点以机考准考证为准。

(2)教育教学技能测试(面试)时间

教育教学技能测试(面试)时间初步定为10月16日(周六)—17日(周日),具体考核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4.考点设置

岗前培训考核仍采取相对集中在各地市设置考点的方式进行。对于参训人员较少的考点,届时将与邻近考点合并进行,具体考核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2021年岗前培训考点及考点联系人见附件。

5.准考证打印时间

参训人员可在10月11日9:00以后登录报名系统,进入“我的学习”,下载打印面试和机考准考证。

6.考核证书

岗前培训全部必修类课程考核合格,由河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和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颁发合格证明。参训人员可登录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网站,点击成绩查询,打印合格证明。考核成绩作为我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用的必备条件之一。

7.考核成绩有效期

岗前培训所有课程的考核成绩有效期与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成绩有效期相同,关于我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成绩的有效期请咨询本校人事部门。

凡当年参加岗前培训且考核未通过的课程,次年起重修。2019、2020年初次报名的参训人员,按重修报名。2019年之前(不含2019年)初次报名人员,如有科目在有效期内,本次按照重修报名,否则按照初次报名执行。

四、岗前培训费用

1.培训费标准

岗前培训初次报名,培训费标准:600元/人。

2.重修费标准

岗前培训重修报名,培训费标准:

高等教育学:100元

高等教育心理学:100元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高等教育法规:50元

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200元

3.岗前培训费由参训人员所在高校统一支付

岗前培训缴费信息如下:

开户行: 建行石家庄河北师大支行

开户名称:河北师范大学

账号:1300161527005250001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30000401703612G

各高校需在9月10日前上缴培训费用,并在“转账凭单”备注栏中注明“学校名称转高师中心”字样,以便财务查询对账。

五、相关要求

教师岗前培训是全省高校师资队伍建设和发展重要保障,是加强新时代高校内涵建设的重要举措,旨在提高全省青年教师师德师风修养,促进青年教师尽快掌握高校教师上岗应具备的基本教育教学技能。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认真组织本校岗前培训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圆满完成培训任务,确保参训人员按时参加线上学习和培训课程考核。

若疫情防控工作有新变化和新精神,将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本工作方案进行调整并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河北省高师培训中心电话:0311—80789526

 

河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2021年6月18日

 

附件:2021年岗前培训考点及联系人

序号

考    点

联系人

办公电话

1

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

王老师

0311-80789641

2

邯郸学院(人事处)

姜老师

0310-6260529

3

邢台学院(人事处)

杨老师

0319-3650515

4

河北农业大学(教师发展中心)

刘老师

0312-7521302

5

河北北方学院(人事处)

关老师

0313-4029150

6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人事处)

张老师

0314-2370056

7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教务处)

王老师

0316-2083330

8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人事处)

王老师

0317-7587066

9

衡水学院(教师发展中心)

陈老师

0318-6016265

10

华北理工大学(教务处)

李老师

0315-8805151

11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人事处)

范老师

0335-8051790